2014杭州下城区小升初,笔者整理今年下城区公办、民办初中招收政策,2015杭州小升初参照。招收对象(一)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对象为:1.下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符合条件的入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继续执行;3.其他根据国家、省市涉及政策需在我市拒绝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他适龄儿童入学)(1)在杭求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人《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2)工作地为下城区的重返和引入浙商子女;(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年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皆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显然无人照料,须要由下城区亲属照管或收养在下城区的学生;(4)派驻市区部队的军人子女;派驻国家确认的艰难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界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中、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低危险性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壮烈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下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5)在本区居住于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二)公办小学(不含一贯制学校,折合)招收对象当年年龄应满6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于)。
学区区分(一)按照 属地管理 和 就近入学 原则,专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市场需求,合理确认各校招收计划、班级规模,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应以不得突破省定班额,同时,要希望创造条件,逐步减少班额,前进小班化教育。
(二)公办小学依街道、社区、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地理位置及学校产于、学校规模等因素划界学区;公办初中应以实行按单一初中对口若干小学划界招收范围。甄选办法(一)招收甄选时间小学:6月21、22日初中:6月下旬由区教育局将学生统一分配给对口初中(二)公办小学招收甄选办法实施 一站式 招收甄选机制。
明确甄选办法如下: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学区学校甄选,学校不应法院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甄选。其中:1.下城区常住人口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甄选;市区户籍的征地过渡性家庭儿童入学,依征地过渡性协议向过渡性地所在学区学校甄选,过渡性期间由过渡性地所在区教育局普教科决定入学;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甄选,由区教育局普教科决定入学。
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甄选。2.符合条件的入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甄选。符合条件的入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市区入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实注册及查找系统 展开实注册,并在甄选时间内装载涉及材料,凭实注册字节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展开现场审查,证实符合条件后由学校拒绝接受甄选。
(三)公办初中甄选办法小学毕业生户籍、学籍情况由在读小学的组织调查核实,核实后将毕业生名册统一报区教育局展开升学分配。小学期间因搬去迁户拒绝调整转入现住房附近初中就读于的,可在户籍、学籍情况调查核实时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具备下城区户籍但在外地读书小学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向下城区教育局甄选,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四)其他1.适龄类似儿童、少年入学。我区户籍的盲童向区残联甄选就读于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少年向杭州聋人学校甄选就读于,智障儿童、少年向身体健康实验学校甄选。
2.在杭求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人《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重返和引入浙商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甄选。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人《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学区学校甄选。
4.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向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甄选。5.在本区居住于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向居住地学区学校甄选,也揣取得批准后的专门招生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甄选。
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的标准继续执行。入学办法(一)学校实行免试免费就近入学。
不准的组织笔试、试镜或任何变相形式的入学考试、考核;不准以 实验班 、 特色班 、 双语班 等名义展开招收或招收宣传;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招收的条件和依据。学校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招收范围拒绝接受甄选和招收,不得横跨学区招生学生。(二)学校招收按下列规则展开:1.学区内符合条件的甄选人数并未多达经核定的招收计划,学校不得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甄选情况,专责调剂周边学区学龄儿童、少年到该校入学。
2.学区内符合条件的甄选人数多达经核定的该校招收计划,学校不应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 寄居、户完全一致 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入学:(1)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完全一致,皆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确认;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居住于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确认;(2)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完全一致,皆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出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于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3)学龄儿童、少年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4)学龄儿童、少年无市区户籍,但合乎在杭就读于条件。
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多达经核定的该校招收计划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订排序规则和方法入学。符合条件的入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交纳地三者完全一致的,其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决定。
3.符合条件、并未被学校入学的学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于。(三)特长生招收小学不得招生各类特长生。
公办初中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招生少量特长生。1.经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体育、艺术、科技类特色初中学校,经批准后可以在本区范围内招生少量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特长生的公办初中数量应以不多达本区公办初中数量的30%,公办初中招生特长生数量不多达本校招收总数的5%。2.特长生招生方案由学校制订,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发布;招收方案不应还包括招生特长生的类别、人数、报名条件和入学方法。3.学校不应严苛按照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的特长生招收办法展开招收,可根据特长生招收类别的组织适当的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素质测试,不准展开文化课考试。
(四)其他1.在杭求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人《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重返和引入浙商子女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重返和引入浙商子女、本校教工子女和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由下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范围,区教育局审查证实名单后统筹安排。
本文来源:金年会jinnianhui-www.taiyuanyingduji.com